
1、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外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》;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3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;
适用于法律、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分公司。
4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5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。
6、其它相关文件、证件。
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、吊销营业执照、吊销设立许可的,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、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。因违反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,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。
Copyright © 2012-2014 开云在线登录官网 Inc. 保留所有权利。 Powered by 开云(中国)开云在线登录官网网
页面耗时9.9717秒, 内存占用1.35 MB, 访问数据库12次